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110年6月9日公評字第1102260101號令修正發布「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第11點及「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第12點。

為應各項法定訓練期間遭遇天災、癘疫或突發事件,致無法進行全程實體訓練或測驗之情形,新增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整其考核及評量方式等相關措施,爰修正旨揭考核要點及評量要點。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