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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臺灣台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計畫」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1月9日教學字第1145000992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6031號函辦理。

三、為因應行政院國家語言政策施行,依教育部113年6月24日臺教社(四)字第1132402049號函規定,將閩南語修正成「臺灣台語」,旨揭計畫配合修正;為讓語言的運用能自然融入生活情境中,提升學生學習臺灣台語或閩東語之興趣,活化臺灣台語或閩東語課程,規劃以沉浸方式融入學期間課程,營造有效學習情境。

四、旨揭計畫說明會預計於114年1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時,以線上方式辦理(網址:https://meet. google.com/tep-doiz-ifr )。請轉知下列對象參與:

(一)欲申辦「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臺灣台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計畫」之學校業務承辦人。

(二)有興趣了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臺灣台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計畫」之現職教師。

五、旨案補助方式如下:

(一)補助項目區分教師專業支持、學生多元學習費用及其他費用,補助項目為:

1、教師專業支持:教材教具費、物品費、輔導費、鐘點費(社群講師講座鐘點費、排代鐘點費、減課鐘點費及協同教學教師鐘點費)、國內旅費、膳費及臺灣台語/閩東語語言提升課程。

2、學生多元學習:教師鐘點費、教學材料費、活動費、保險費、租車費。

3、其他費用:印刷費、雜支、全民保補充保費。

(二)每校依實施總班級數核定上限如下:

1、於二分之一以上全年級實施,且實施總班級數達13班以上:80萬元,外加深化學習情境經費20萬元,申請上限為100萬元。

2、實施總班級數達13班以上:60萬元,外加深化學習情境經費20萬元,申請上限為80萬元。

3、實施總班級數達7至12班:40萬元,外加深化學習情境經費10萬元,申請上限為50萬元。

4、實施總班級數6班以下:20萬元,外加深化學習情境經費10萬元,申請上限為30萬元。

六、旨案請各校於114年2月21日(星期五)前將教學計畫之資料,寄送至教育局,並同步回傳可編輯之電子檔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七、旨揭計畫相關申辦說明,另置於「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臺灣台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計畫說明會」雲端參考(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J2Od6MnMrYsQtTgiav5Q7itCE7He_bUb?usp=drive_link);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楊小姐(06)214-6617。
公告單位: 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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