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藝師藝有-114學年度鼓勵學校延聘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實施計畫」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2月24日教學字第1145007268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19日臺教師(一)字第1140017565號函辦理。
三、旨揭計畫推動重點如下:
(一)目的:係鼓勵學校聘用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師生與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匠)師經驗交流機會,協助傳統藝師與學校間資源互助及文化傳承。
(二)課程方案內容:
1、方案一「長期教學」: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邀請在地藝(匠)師,針對學校課程或既有資源與該校藝術教師協同進行教學,規劃辦理文資踏查或擴展在地藝文學習相關課程等。
2、方案二「藝師接班萌芽」: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邀請在地藝(匠)師,以及文化部公布之合作藝師(以上合計至少兩位)進行協同教學。
四、另為使各業務相關承辦人員了解114學年度計畫,本案將於114年3月19日(星期三)辦理線上計畫說明會,相關資訊如下:
(一)活動時間:114年3月19日(星期三)14:00-16:00。
(二)參加對象:
1、全國設有藝術才能班(含資賦優異班)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負責業務人員。
2、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相關業務承辦人員。
(三)報名方式:請於114年3月14日(星期五)前填寫線上報名表單(報名連結:https://reurl.cc/yDa0Zy)
(四)線上連結網址於會議前一週公布於本計畫臉書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moeartproject
五、是日會議,本局同意核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
六、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該校承辦人鄭小姐、陳小姐,電話(06)213-3111#658,Email:moeartproject@gmail.com。
二、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19日臺教師(一)字第1140017565號函辦理。
三、旨揭計畫推動重點如下:
(一)目的:係鼓勵學校聘用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師生與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匠)師經驗交流機會,協助傳統藝師與學校間資源互助及文化傳承。
(二)課程方案內容:
1、方案一「長期教學」: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邀請在地藝(匠)師,針對學校課程或既有資源與該校藝術教師協同進行教學,規劃辦理文資踏查或擴展在地藝文學習相關課程等。
2、方案二「藝師接班萌芽」: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邀請在地藝(匠)師,以及文化部公布之合作藝師(以上合計至少兩位)進行協同教學。
四、另為使各業務相關承辦人員了解114學年度計畫,本案將於114年3月19日(星期三)辦理線上計畫說明會,相關資訊如下:
(一)活動時間:114年3月19日(星期三)14:00-16:00。
(二)參加對象:
1、全國設有藝術才能班(含資賦優異班)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負責業務人員。
2、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相關業務承辦人員。
(三)報名方式:請於114年3月14日(星期五)前填寫線上報名表單(報名連結:https://reurl.cc/yDa0Zy)
(四)線上連結網址於會議前一週公布於本計畫臉書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moeartproject
五、是日會議,本局同意核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
六、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該校承辦人鄭小姐、陳小姐,電話(06)213-3111#658,Email:moeartproject@gmail.com。
公告單位:
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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