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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2月21日教學字第1145004744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0368號函辦理。

三、此教育部補助臺灣台語113年8月、114年3月中高級認證考試及報名成大114年1月中高級考試各次報名費,請附到考證明及准考證以示證明(無任一節次缺考或違規情形)。

四、補助申請期限:114年3月20日,請留意收件截止日期。

五、請於期限內將核章完成之補助申請表及證明文件影本寄(送)至承辦人處,文件影本請各校承辦人蓋與正本相符章。
公告單位: 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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