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禁止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入境」
一、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及同條第2項規定,任何人不得輸入電子煙或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加熱菸)及其必要之組合元件。目前尚無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違法輸入之業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千萬元罰鍰,旅客攜帶加熱菸入境者處新臺幣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
二、依據菸害防製法修正條文,該法業於112年1月1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已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之各類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特此說明。
三、另查依託咪酯(Etomidate)原為醫療用途之麻醉藥劑,惟最早於中國及香港地區出現將其摻入煙油中,以電子煙方式施用之情形。因其吸食後恐導致無法思考、意識模糊、身體顫抖甚至昏迷等症狀,故俗稱「喪屍煙彈」,影響身心甚鉅。
四、目前所謂「奶茶煙」之成分與來源不明,尚無法界定是否屬於毒品類別。為維護校園安全,請貴校加強校園管理與防制藥物濫用宣導,特別針對新興毒品偽裝手法,提升師生警覺,以防危害入侵校園。
二、依據菸害防製法修正條文,該法業於112年1月1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已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之各類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特此說明。
三、另查依託咪酯(Etomidate)原為醫療用途之麻醉藥劑,惟最早於中國及香港地區出現將其摻入煙油中,以電子煙方式施用之情形。因其吸食後恐導致無法思考、意識模糊、身體顫抖甚至昏迷等症狀,故俗稱「喪屍煙彈」,影響身心甚鉅。
四、目前所謂「奶茶煙」之成分與來源不明,尚無法界定是否屬於毒品類別。為維護校園安全,請貴校加強校園管理與防制藥物濫用宣導,特別針對新興毒品偽裝手法,提升師生警覺,以防危害入侵校園。
公告單位:
生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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