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推展原住民族知識領域課程暨全民原教計畫」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7月17日原民教字第1140034851號函辦理。
二、旨案申請學校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依旨揭計畫第7點第1項辦理推展原住民族知識領域課程規定,每年級每學期至少安排15節原住民族知識領域課程,並確保實施時間達15週以上。
(二)依旨揭計畫第7點及第8點規定,賡續辦理學校得申請寒暑期課程,每校經費最高新臺幣15萬元整,應確保學生修習時數達120節。
三、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114年7月30日前提交申請計畫書逕送本局彙整後提送原住民委員會申請。
四、檢附原住民族多元文化教材「原來如此」供申請單位開發補充教材之參考。
二、旨案申請學校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依旨揭計畫第7點第1項辦理推展原住民族知識領域課程規定,每年級每學期至少安排15節原住民族知識領域課程,並確保實施時間達15週以上。
(二)依旨揭計畫第7點及第8點規定,賡續辦理學校得申請寒暑期課程,每校經費最高新臺幣15萬元整,應確保學生修習時數達120節。
三、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114年7月30日前提交申請計畫書逕送本局彙整後提送原住民委員會申請。
四、檢附原住民族多元文化教材「原來如此」供申請單位開發補充教材之參考。
公告單位:
教學組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