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教育部補助「國際學伴計畫」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帶班費支用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7月23日臺教資(三)字第1142702379號函辦理及本局114年7月21日教學字第1145030982號函(計達)辦理。

二、依旨揭實施計畫所示辦理模式採課後進行為原則,計畫執行之帶班費以每次進行視訊課程1小時計算(含課前準備、課中帶班及課後整理時間),114年(1至7月)計畫每小時新臺幣(以下同)400元、114-115年(114年9月至115年12月)調整為每小時500元之基準補助為原則。

三、計畫經費執行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等規定辦理。
公告單位: 教學組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