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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於115年1月1日成立「高齡長照處」,相關業務職掌及部分業務移撥資訊。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5年2月23日府長老字第1155810679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超高齡社會,本府進行組織調整於115年1月1日成立高齡長照處,下設照護管理、服務管理、老人福利及身心障礙福利等4科,職掌業務如下:
(一)原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服務管理科業務,由高齡長照處服務管理科辦理。
(二)原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護管理科業務,由高齡長照處照護管理科辦理。
(三)原社會處老人福利相關業務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及經濟弱勢老人住院看護費用補助業務,移由高齡長照處老人福利科辦理。
(四)原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業務及身心障礙生活補助業務,移由高齡長照處身心障礙福利科辦理。
三、聯絡資訊:
(一)單位:新竹縣政府高齡長照處。
(二)地址:30210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A棟7樓)。
(三)電話代表號:(03)5518101。
公告單位: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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