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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勘誤。

本案更正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第13條第1項、修正對照表及積分審查原則,詳如勘誤一覽表。
公告單位: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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