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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欲申請他縣市介聘至苗栗縣通霄國民中學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13年4月22日府教務字第1130083649號函辦理。
二、該縣通霄國民中學為113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若選填超額學校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苗栗縣所屬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作業要點」辦理。
三、請欲參加他縣市介聘至苗栗縣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公告單位: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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