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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縣113年績優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金第二次申請

轉知本縣113年績優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金第二次申請

一、繳交資料
1獎勵金申請表(要簽名)。
2秩序冊 (封面頁及印有申請人姓名頁,應含所屬隊伍名稱並能辨別參賽隊伍總數及人數)
3大會出具之成績證明或獎狀。
4第一級獎勵金申請請附最近一個月內之新式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及、金融機構帳戶存摺封面

二、校內收件日期:113 年11月21日中午12:00前送至學務處體育組

三、獎勵賽事以113年5月1日至113年10月31日內之比賽為準。

四、詳細資料如附件請詳閱
公告單位: 體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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