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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BABI 寶貝國際急難救助金申請辦法

轉知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BABI 寶貝國際急難救助金申請辦法

壹、 申請資格
申請者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方可申請本急難救助金。
一、報名 114 學年度國中及高中籃球聯賽(甲、乙級)、國中及高中排球聯賽(甲、乙級)、中等學校足球聯賽 11 人制(高中組、國中組甲、乙級)、中等學校女壘聯賽(高中組、國中組甲、乙級)、國小女壘聯賽(甲、乙級)、2025-2026 年世界中學生各項錦標賽或運動會及 114-115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等賽事之學生。
二、申請者因家庭遭逢急難事件導致生活經濟陷入困境者。
三、遭逢特殊情節經由本會審查認定通過(如:運動員本身於賽事期間中受傷需支付龐大醫療費用而家中無法負擔)

貳、 申請時程
自 114 學年度開始,申請者需於民國 115 年 7 月 31 日前,於急難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寄送申請資料至本會。若所屬聯賽急難補助金額已核發完畢,則該聯賽將不再受理申請。
每人每年以核發一次為限;同一事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以一次為限。

參、申請應繳文件
申請者應於急難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並於申請時程內備妥相關申請文件,寄送本會進行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單位: 體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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