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115年7月16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52601828A號令修正發布。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6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52601828A號令修正發布。
二、修正條文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修正條文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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